八闽维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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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意.八闽维权案[J].中国律师,2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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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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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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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又是一个因《刑法》第306条而使律师协会奋起维权的案例,被侵害合法权益的是福建韩诚律师事务所的黄亚斌律师,维权者是福建省和宁德市两级律师协会。违规操作 种下祸根福安是福建省宁德市下辖的县级市,市里赛岐镇的万禄寺和万寿寺因香客多香火旺,经有关部门批准,遂决定进行扩建。1998年7月和1999年5月承包两寺扩建的陈寿基和董细校为了扩建中的爆破业务,均去找了一个叫吴培春的爆破手。陈寿基和董细校负责支付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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