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公正的新股发行与股东权的保护 |
| |
引用本文: | 刘俊海.论不公正的新股发行与股东权的保护[J].河北法学,1995(6). |
| |
作者姓名: | 刘俊海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 |
摘 要: |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救济不公正的新股发行,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例与学说,赋予股东以新股发行停止请求权、新股发行无效诉权和代表诉讼提起权。该文论述了新股发行停止请求权的性质、发生事由、主体和行使;论述了新股发行无效诉讼的行使、新股发行无效之诉与股东大会决议取消之诉的关系及新股发行无效判决的效力;主张股东可以为追究以不公正价额认购新股的当事人的责任和董事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对公司所负的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