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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建设要依法办事
作者姓名:黄德中
摘    要:最近,笔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村干部普遍反映基层工作难搞,村干部难当,少数村干部缺乏履行职责的热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不力是最重要的一条。部分村特别是那些边远贫困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投票选举村干部不看年轻看“沾亲”,不凭能力凭“人力”,以能否为自己办事衡量村干部的实绩和去留,致使村干部一上任便背负压力,基层领导有的以言代法,衡量村干部往往只看能不能收提留,会不会拉关系,稍不如意便被穿“小鞋”或不明不白地被撤职,村干部的民选地位和法律尊严得不到有效维护;少数村无合适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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