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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于2月2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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