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法学理论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法律性质争议颇多。主要有以下二种观点:第一种是行政合同说;第二种是民事合同说。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须先明确行政合同的涵义。一、行政合同的特征行政合同,又名行政契约、行政协议或政府合同。长期以来,它是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界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普通法系国家是没有“行政合同”这一提法的,凡是涉及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都统称为“政府合同”或“采购合同”。确切地说,只有大陆法系存在“行政合同”的概念。在法国,以“公务理论”(合同与公务有关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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