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及其完善——以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的"相当理由"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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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明,何伟.浅议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及其完善——以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的"相当理由"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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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明 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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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2. 江苏省姜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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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明标准是逮捕条件的核心要素,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均未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界定,给实践中的操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在美国,逮捕的证明标准"相当理由"经历了由交叉法则到综合判断法则的变迁,并将逐渐为多元化的证明标准所取代。本文指出这对完善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有不容忽视的借鉴作用,文中认为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不仅要明确界定,也要走向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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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逮捕 证明标准 相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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