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Myriad案看人体基因的专利适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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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春艳,焦洪涛.从Myriad案看人体基因的专利适格性[J].电子知识产权,2014(4):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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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春艳 焦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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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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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人类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12YJC820115)和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09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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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3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关于Myriad案的终审判决和美国专利暨商标局同日发布的《备忘录》让产业界、研究机构和公众再次聚焦基因专利。争议焦点在于经分离的人体基因是否满足专利适格性。人体基因并不能与人体自然分离,只能通过人类干预才可产生,不宜简单否定其专利适格性。肯定经分离的人体基因的专利适格性,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经分离的人体基因都可获得专利保护;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可以排除对经分离但并未体现显著技术进步的人体基因的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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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基因 Myriad 适格性 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专利 巡回上诉法院 可专利性 终审判决 USPTO 专利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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