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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一张放行证 行贿四千五百元——罪犯熊长顺、熊海根、涂吉顺、章清水、喻保民受到法律制裁
引用本文:熊渭生.为搞一张放行证 行贿四千五百元——罪犯熊长顺、熊海根、涂吉顺、章清水、喻保民受到法律制裁[J].人民司法,1982(5).
作者姓名:熊渭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县人民法院
摘    要:一九八○年十月,江西省丰城县渡头公社丰联大队第八生产队,派社员熊长顺外出搞付业。熊为了牟取暴利,采取买空卖空手段,与南京市人防办公室签定买卖松杂木合同。被告熊长顺为了使木材能顺利出口,取得被告熊海根(队长)的同意,便不择手段,多方拉关系,进行贿赂,先后通过七个环节,行贿四千五百元,终于搞到一张100立方米木料的放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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