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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迟延交付
作者姓名:
田正大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海商法研究生
摘 要:
我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了。在这部法律中,对迟延交付给出了独特的定义,这个定义是在结合我国海运的实际情况,以及考虑了一些条文的操作性后得出的,很有新意。但笔者认为这个定义下得还有不妥之处。本文试图从迟延交付问题的历史发展、各国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然后对我国《海商法》的迟延交付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意见。
关 键 词:
《海商法》
迟延交付
中国
违约行为
立法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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