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去年底新当选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最近,县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我们在下半年作述职报告,我不知道要怎么准备,能给我一些建议吗?答: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作述职报告,对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举单位或选民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代表要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为代表述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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