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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迟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纠纷与执行权的审查范围
作者姓名:
乔宇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
对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纠纷,何种情况下可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何种情形下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文书的执行,并且对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已履行完毕但存在迟延履行瑕疵的,究竟是恢复原生效文书的执行还是认定执行终结,迟延履行人的违约责任是否追究,执行权的审查范围又该如何界定呢?
关 键 词:
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
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权
审查范围
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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