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司法改革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法学界围绕着司法改革所进行的争论与设想不绝于耳,与此同时,司法改革也在司法实务界大张旗鼓地进行着。各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各式各样的大胆的创新与尝试。面对这些各自为政式的改革措施,业界评价也是毁誉参半,有人称这些举措是有益的探索,为司法改革探索了道路;也有人对于那些超出法律规定范畴的改革颇有微词。令人眼前一亮的是,2007年国家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围绕着司法改革采取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举措,不论是出台大量法律、法规,还是收回死刑复核棍不论是统一诉讼收费标准,还是改革审判委员会……细细品来,这些举措无一不指向一个共同的且标:司法改革已经从试验性的零敲碎打走向中央集中部署统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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