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触毒身亡的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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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志立丛丛.打工女触毒身亡的警示[J].民主与法制,2008(9):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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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志立丛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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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2月,经过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的认真审理,一起由于有毒有害企业不重视职业病危害预防,导致职工罹患绝症死亡的案件,终以女工钞世杰的家属获得经济赔偿而告终。而案件本身带给社会的警示则为:关注职业病的防治,特别是强化预防该机制的落实,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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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病危害 打工 人民法院 经济赔偿 河南省 预防 案件 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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