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立法的可行性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徐友刚.关于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立法的可行性分析[J].科技与法律,1993(1). |
| |
作者姓名: | 徐友刚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
| |
摘 要: | 如何规定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R&D)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R&D/GNP)问题,是科技进步立法的难点问题之一。现就R&D/GNP指标的内涵及其量化的可行性做一简要分析。 一、R&D/GNP量化指标写入科技进步法的意义 R&D活动是全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创新部分。研究与发展(R&D)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部分,其特点是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对R&D活动(包括财力和人力的投入)有明确、严格的界定,有规范化的统计口径。除R&D活动外,我国科学技术活动的另外两个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科技服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