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直辖以来,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办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办学先进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重庆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办学先进单位的通知》(渝办[2001]104号)精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了认真评选和推荐工作。经综合评选和严格审查,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教育委员会等12个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万州赛德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