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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构想
作者姓名:沈晓鸣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精神损害赔偿,[1]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性质是一种财产赔偿责任,[2]设立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给予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等精神利益受到侵犯而遭受精神损害的权利人以一定的金钱赔偿,填补权利人遭受的精神损害,慰籍其情感,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3]体现法律对权利人人格和尊严的尊重,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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