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推进洱海的保护治理工作,保护好洱海这颗高原明珠,2007年8月8日至10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以《洱海管理条例》为依据,重点对洱海沿湖新“三退三还”、垃圾清运、人湖主要河道治理、排污人管、湖滨带建设管理、船只管理6个方面的情况,对洱海保护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视察组既充分肯定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又指出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出了6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向州人民政府作了反馈。要求州人民政府于当年12月份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由州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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