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措施 |
| |
引用本文: | 杨光铮.谈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措施[J].亚非纵横,2000(4):13-15. |
| |
作者姓名: | 杨光铮 |
| |
摘 要: | 日本对企业的分类标准,一般是按业种、职工人数和营业额来加以划分的。按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的规定,在工矿企业中,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批发业中,从业人数100人以下或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零售商与服务业中,从业人数50人以下或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战后,日本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与现代化大企业同时并存,
|
关 键 词: | 扶持措施 基本法 并存 战后 规定 现代化 一般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