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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措施
引用本文:杨光铮.谈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措施[J].亚非纵横,2000(4):13-15.
作者姓名:杨光铮
摘    要:日本对企业的分类标准,一般是按业种、职工人数和营业额来加以划分的。按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的规定,在工矿企业中,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批发业中,从业人数100人以下或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零售商与服务业中,从业人数50人以下或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战后,日本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与现代化大企业同时并存,

关 键 词:扶持措施  基本法  并存  战后  规定  现代化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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