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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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盖宏伟,陈树冬,盖涛.简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J].法制与社会,20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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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盖宏伟 陈树冬 盖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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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系 2.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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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向政治民主化和行政法治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的立法还不完善。本文认为应该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和保障制度,建立首席信息官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和保障媒体的作用,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并构建和谐统一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等方面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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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信息公开 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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