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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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苏政办规〔202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林草种苗是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林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根本。加强林草种苗工作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林草种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全省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种苗保障,在推进全省生态文明、美丽江苏建设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造林绿化苗木总量供大于求和结构性供给不足、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和发掘利用滞后、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种苗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为高质量推动全省林草种苗良种化、数智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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