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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单位”是否属于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兼论被害单位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
作者姓名:肖友广  张超超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根据现行法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仅指被害自然人,而不包括被害单位。但从理论方面分析,被害单位也应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以保障其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时应当享有合法权益,当然,其享有的权利义务相比被害自然人而言,存在不同之处。

关 键 词:被害人  被害单位  刑事诉讼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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