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 |
| |
摘 要: | <正>苏政办规〔2023〕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要求,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强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