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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被害人的犯罪
作者姓名:刘广三  盖玉彪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律系,海军航空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 山东 烟台 264005,山东 烟台 264002
摘    要:无被害人的犯罪是没有具体的被害人,又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我国传统的刑事司法实践不把无被害人犯罪视为犯罪。西方为了解决日益增多的犯罪问题,提出了非犯罪化的主张。我们应当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吸取西方这方面合理的东西,对无被害人犯罪分类研究,区别对待,其中有的需要犯罪化,有的需要非犯罪化。

关 键 词:无被害人  犯罪  卖淫  赌博  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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