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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律师会见权法律保障与制约——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为参照
引用本文:李红.比较法视野下的律师会见权法律保障与制约——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为参照[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4):5-10.
作者姓名:李红
作者单位: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2202
摘    要: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关 键 词:律师  会见权  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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