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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
引用本文:
梁桂平,王萍.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J].人民司法,2023(29):54-58.
作者姓名:
梁桂平
王萍
摘 要: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购买人在短时间内,在同一商家连续购买一种或多种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对其购买的首单商品支持十倍赔偿,对后案涉及的产品则不支持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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