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利润分配权的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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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培鑫.中小股东利润分配权的救济[J].人民司法,2023(22):79-8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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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培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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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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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笔者在审判中经常遇到多人共同投资开公司、大股东滥用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权利的情况。试举一例:甲、乙、丙3人共同投资设立A公司,其中甲、乙各占30%的股权,丙占40%的股权,丙为A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甲、乙主要负责投资,A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均由丙负责。A公司运营10余年来,从未召开过一次股东会,没有进行过盈余分配,而A公司却对外还有其他投资,与丙的妻子丁共同投资设立了B公司,其中A公司占股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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