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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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建淼.有关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问题[J].中国法学,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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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建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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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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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授权作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调节职权设定结构的一种手段,在《行政诉讼法》公布之前的行政法学研究领域里,几乎无人问津。《行政诉讼法》激起了人们研究“授权”的兴趣,但“授权”在该法中的涵义与其他立法中一贯所使用的“授权”一词的内涵不同。笔者认为: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不应是《行政诉讼法》中的“授权”。因为后者是指法律、法规对行政权设定的立法行为,而前者应指行政机关把自己职权转让给有关组织的行政行为。作者还充分论述了行政授权与行政权设定、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关系,并提出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以及加快我国行政授权程序化和法制化步伐的建议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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