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假错案平反的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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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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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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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冤假错案一方面让真凶逍遥法外,可能会因此造成新的、更多、更大的伤害;另一方面使无辜者无端遭受刑罚和痛苦,受害者可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法律的威严。文章以刑事冤假错案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分析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入手,对冤家错案的平反进行经济学上的评价,通过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的方法,提出避免冤假错案形成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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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本 依法治国 社会正义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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