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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话语
摘    要:正视亮点背后的难点《公务员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方家平在《新安晚报》发表文章认为: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当然是好事,它有助于民主监督,促进上级科学决策、公正决策。给予下级能说“不”的话语权后,下级会在说“不”与不说“不”两者之间博弈:如果说“不”,不管下级的理由在上级看来是否正确,都会给上级留下冒犯上级的印象;如果不说“不”,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只要不是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下级公务员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众多的公务员将会选择不说“不”,因为说“不”的风险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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