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私刻印章担保借款,担保人是否应负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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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昕!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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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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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体工商户王某因资金短缺,征得甲厂的同意,以甲厂为担保单位,向某工行贷款两次,到期都及时还了贷。后来,王某为图方便,自己伪造了甲厂的公章一枚,向工行贷款 5万元,并按期如数归还。之后,王某又因进货缺少资金,再次用伪造的公章向工行贷款 10万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内还贷。不久,王某患重病住院,生意没做成,反而将 10万元用于治病。此项贷款到期后,工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从担保单位甲厂的账户上将王某所借的 10万元贷款及利息扣除。甲厂得知这一情况后,即向工行查询此事,发现了王某伪造甲厂公章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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