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家监察立法的主要问题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制度,是解决反腐权力过于分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相协调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国家监察立法需要重点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定位及运行机制;处理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合宪性问题;对监察全覆盖的范围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留置措施适用条件与程序;解决好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明晰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
|
关 键 词: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法 监察委员会 反腐败 |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Main Issues in the Legislation of National Supervis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