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首案看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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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海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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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法》将规范性文件纳入附带审查范围,有助于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判断和纠正。而作为我国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首例,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商标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为运用和理解《行政诉讼法》的相应条款提供了很好的佐证,也同时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对规范性文件识别的主体、审查范围、审查程序以及审查后的处理等问题。应当充分运用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方式对上述问题进一步明确,以指导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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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带审查 案例研究 |
On the Perfectio of Incidental Inspection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Normative Documents Base on the First Case of the Whole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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