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高校资助工作的不断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学校之间逐渐建立起一种隐性的、非正式的"心理契约"。文章从"心理契约"的角度切入,聚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从资金分配到对象选择、从目标优化到机制改进、从物质补助到精神培育的全过程,分析指出高校与学生个体之间在贫困认定、组织分配、效用目标等三个方面的矛盾是造成"心理契约"难以履行的原因,并提出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的建议,即实现从心理"无偿"到"有偿"、从心理"缺失"到"富有"、从"理论"到"行动"三个转变,从而实现物质帮助与精神帮助协调一致,实现资助育人的高校资助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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