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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
摘    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号《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2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生贤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 键 词:危险废物处置  巴塞尔公约  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  出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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