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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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可中.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J].法学,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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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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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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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证机关应当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国家机关公证体制是国家司法管理体制的一部分。由于我国公证历史较短,人们对公证机关的性质认识也不统一,因而往往把公证机关视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科室,造成机构设置与公证职能很不相称的矛盾。较突出的问题有:公证机关只与司法局发生关系,因而与政府其他部门接触很少;一些涉外、涉港、澳、台地区的公证事项要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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