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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
引用本文:万川,胡永庆.试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6).
作者姓名:万川  胡永庆
作者单位: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文章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的含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中,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体进行改造时,该系统在维持其基本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所呈现的一系列的变化状态。它包括认识和实践两个过程,即对综合治理客体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根据主体的目标来改造治理客体。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埋过程的意义在于,过程既是科学的认识方法,又是重要的工作方法。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就能科学地掌握其前进的节奏,更好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

关 键 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  含义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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