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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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锦东.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创造,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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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锦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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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政协昆明市东川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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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意味着我国农村经济基础向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发生深刻变革。如果此说能够成立,那么农村上层建筑焉能不发生深刻变革?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今年内要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整。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的高度,理性审视这一变革,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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