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三)(2008年)
作者姓名:李晨阳  古龙驹
作者单位:缅甸宣传部印刷与书籍发行公司;
摘    要:(第四章 立法)(人民院)军队人民院代表的资格第一百二十二条国防军总司令依法提名的军队人民院代表应具备当选为人民院代表的一般资格。

关 键 词:代表资格  宪法规定  法律草案  人民  法律实施细则  正式会议  议会  民族院  发展委员会  执行主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