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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津港两地律师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用本文:庞标.谈津港两地律师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天津律师,2004(3):22-23.
作者姓名:庞标
摘    要:回顾津、港两地律师界的合作历史。1、津、港两地的律师界已经建立起了亲密友好的合作关系,2、天津是内地最早派遣律师到香港.与香港律师进行合作与交流的城市。

关 键 词:律师制度  天津  香港  法律合作  律师事务所  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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