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办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的通知
摘    要:本刊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要求,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通过教育帮助和行政处理,使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回到正确立场上来。对国家公务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处理,要坚持从严治政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一般“法轮功”练习者同参与“法轮功”活动的骨干区别开来;把一般骨干同极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