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乌鲁木齐市部分单位悬挂国徽牌匾不规范
摘    要:乌鲁木齐县政府、县法院和七道湾乡政府的楼上悬挂的国徽,都是八十厘米的,比乌鲁木齐市政府的国徽还大二十厘米。这是不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其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三种:(一)一百厘米(中央级);(二)八十厘米(省、直辖市级);(三)六十厘米(县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