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监督定位之督促起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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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培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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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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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由其介入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但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公益诉讼也应当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定位、检察权的属性出发,寻求最符合其身份与地位和最有利于实际操作的介入方式。督促起诉方式是检察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种新的检察监督方式,其有效地维护了公益。督促起诉比起检察机关直接起诉、支持起诉等其他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方式,具有快捷、经济、理论争议少等优势,但也存在着督促效力软弱、督促效果不佳的短板。需要对此进行完善,建立与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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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监督 督促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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