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地方立法要慎重设定保证金和滞纳金
作者姓名:
卢东
作者单位: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摘 要:
突出地方特色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地方立法中,对于设立保证金(准备金、抵押金)和规定滞纳金,有些部门片面强调地区或者行业的特殊性,常常缺乏严格的财政监管,部门成为实际的经济利益主体。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其结果是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强化部门利益,破坏法制统一。如何合理、公平地设立“两金”,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关 键 词:
地方立法质量
滞纳金
保证金
经济利益主体
地方特色
财政监管
合法权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