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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阳安乡实行村官“年审”制度
作者姓名:陶保文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平乐县阳安乡对新一届村官实行“年审”制度,即对各村的村干部进行一年一度的任职评定。其具体方法是:根据《阳安乡村干部管理办法》,由乡党委组织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任职评定领导小组,与当地党员群众代表一同对村干部进行实实在在、多层次的测评。

关 键 词:村官  “年审”制度  平乐县  阳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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