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
摘    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这一规定从立法上确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新罪名,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