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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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燕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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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一回咬文嚼字,是希望今后慎用“闹事”两个字,少用或者不用;一定要用,也要用得其当。最近读到一篇史料(1月15日《南方周末》“解密”版),是中共中央在1986年就已批复湖北省委同意彻底平反的“汉阳事件”的真相。这个“汉阳事件”发生在1957年6月12日至13日的汉阳一中,同年9月宣布处理结果,以“反革命暴乱罪”判处王建国等3人死刑,对9名教员和1名学生分别判处2至15年有期徒刑,将3名教师送去劳动教养,给3名教师戴上“坏分子”帽子,另有11名教职员和10名县直机关、政法机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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