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8年8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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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伯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8年8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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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伯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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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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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第三次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将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8月12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反馈了意见,25个大中城市和52个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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