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实行外贸代理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所谓外贸代理制是指由我国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国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而由受托人直接对外商承担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的一种代理制度。它改变了传统收购买断制。实践证明,它有利于国内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其竞争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增强其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同时也减轻了外贸公司的财务负担,并使其经营方式灵活多变。但目前外贸代理制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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