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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无讼”思想对我国司法的启 示
作者姓名:刘海波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孔子“无讼”思想的本意是:通过对民众的道德教化,积极地预防诉讼;当诉讼已然发生之后,重视诉讼,公正地审判案件以化解社会矛盾。准确地解析孔子的“无讼”思想,对于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关 键 词:孔子  无讼  息讼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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