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协商”模型对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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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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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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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泉州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协商民主视野下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011Q06)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的协同机制研究》(JB-SK11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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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公众参与被定位为实现环境民主的具体制度,对其制度现状的审视与制度完善的建议应纳入民主理论框架内。协商民主理论与环境公众参与具有内在关联,完整的协商民主程序应包括公众参与结构性的社会学习和政策制定这两个阶段构成的“二元协商”框架模型,该模型对于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具有借鉴意义。社会学习阶段的审慎民意调查、网络公共论坛和民主恳谈会等形式为公众真正参与环境公共事务进行知识准备和程序训练;公众可以通过公民陪审团和社区环境活动等形式正式参与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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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众参与 协商民主 “二元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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